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三员移动办公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18-09-06 12:07:50 / 人气: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三员移动办公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经结束,经审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2、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三员移动办公系统升级项目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招标范围:三员移动办公系统升级
  5、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完成包括系统开发、部署实施、试运行等内容
  6、质量标准:合格
  7、交货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具有完成本项目开发能力和项目维保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还应具备软件开发相关技术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有意向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5层1504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留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友谊南街122号振头大厦15层1504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会议室。
  五、备注
  1、列入违反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地址:信用中国)。
  2、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天眼查”等系统查询投标人的股东、高管等信息,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了解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不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具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若经过审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优先报名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若同时报名的,则协商选择一家单位进行投标,若协商不成,取消所有相关单位投标资格。
  (1)不同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或法人代表相同;
  (2)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不同投标人属于同一烟草企业职工持股,或者属于同一地区烟草企业职工持股;
  (4)不同投标人属于同一集团下属企业;
  (5)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不同投标人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91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
  联 系 人:田芬彩
  联系电话:0311-83055039-9106     
  传真:0311-83055026
  附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自然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单位名单;
2)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3)与本单位属于同一烟草企业职工持股的其他单位名单;
4)与本单位属于同一地区烟草企业职工持股其他单位名单;
5)本单位上属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与本单位属于同一集团下属企业的其他单位名单;
6)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7)与本单位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由此产生后果须负全责。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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