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写入法律
编辑:admin 日期:2020-05-23 14:44:10 / 人气:
全国人大代表乞国艳计划提出《关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控烟相关规定的议案》,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电子烟,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授、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使用电子烟等内容。
她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与电子烟;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授、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使用电子烟。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给与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乞国艳是石家庄市第一医院重症肌无力科主任,近年来她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控烟问题。她说,青少年身体正处于成长过程中,吸烟会对身体多个系统特别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产生严重危害,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加深远。
近年来,电子烟的问题引发大量关注。
中国控烟协会曾在2016年5月,也就是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半年后,对11个省的11个城市的烟草广告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室外和公共场所烟草广告明显减少,而烟草销售点是烟草广告的重灾区。
通过比较2019年与2016年城市烟草销售点调查结果可以发现,2019年较2016年城市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明显增加,但同时,摆设禁售标识也有所增加。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显示,我国1/5的初中学生尝试过烟草制品,6.9%的学生现在使用烟草制品,这意味着,100个初中生中,有6个是烟民。电子烟的兴起更是增加了青少年控烟工作的复杂性。
北京师范大学2015年一项调查显示,在2048名12至18岁的青少年中,90%以上的青少年听说过电子烟,超过1/4的人曾使用过电子烟。
2019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了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控烟目标。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全国人大代表丁列明也提出了有关青少年控烟的建议。丁列明称,电子烟一度被视为传统烟草替代品,但调查发现,电子烟存在潜在重大健康安全隐患,不仅流行于青少年群体,还存在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以及戒烟实效不高等问题。建议逐步禁止生产和销售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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