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这个行为,10万余元的香烟被扣

编辑:admin 日期:2021-04-14 08:31:45 / 人气:

益宁街道经营卷烟的两家商户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都在有效期限内,并且不存在销售假烟的行为,为何被认定为非法经营卷烟,10万余元的卷烟被暂扣。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净化全区烟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烟草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4月8日,麒麟经侦大队联合区烟草专卖局组成检查组,主要对学校周围的超市和卷烟零售经营户开展检查。
  


  检查组检查至益宁街道水寨路时,查获两家非法经营卷烟零售户,两家商户虽然都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间内,但此商铺地址并未在许可证允许销售卷烟的地址范围内,属于超出许可证经营范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随后烟草专卖局暂扣了两家商户共53类、800余条、价值约10万余元的卷烟。下一步,烟草专卖局还将对两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共检查20余家超市和零售户,重点对烟草经营户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卷烟零售许可证,是否存在销售假烟、走私卷烟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督促各店主遇到和发现非法制、贩、卖假烟者要积极投诉举报。并要求各店主将区烟草专卖局的投诉电话以及民警的温馨提示张贴在商店的柜台,发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有效整治和净化了全区卷烟市场,为消费者创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同时也对今后推进公安与烟草联合协作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条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专卖执法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参考处理意见》(2013年5月23日发布)明确规定,持证零售客户不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地址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超范围经营。对于这种情形,应当先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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