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烟草:护航消费权益日 维权普法暖人心
编辑:admin 日期:2024-03-23 22:05:45 / 人气:
流动普法,让服务群众“聚人气”
图为江苏省睢宁县烟草专卖局志愿者走进社区,与社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你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吗?”
“您有过购买假冒卷烟的经历吗?当您购买到假冒卷烟的时候是怎么维权的?”
“您知道现在禁止销售哪种电子烟吗?”
在普法维权宣传活动中,睢宁烟草的志愿者们坚持哪里有人气,普法活动就开展到哪里。他们分别送法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张贴宣传海报,向过往的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叮嘱大家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他们走进零售客户,宣传《电子烟管理办法》、新修订的《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全面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卷烟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设点普法,让法治宣传“接地气”
图为江苏省睢宁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正在向现场消费者进行宣传、交流
“这是睢宁烟草配合睢宁县公安局查获的一起重大假冒雪茄烟案件……”睢宁烟草工作人员正在向前来参观、咨询的市民、消费者耐心细致地讲述着。
3月15日当天,普法宣传人员在睢宁县城区法制广场设置宣传点,布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解读《电子烟管理办法》、新修订的《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12313”投诉热线,普及真假烟鉴别知识,接待群众咨询60余人次,并将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广大消费者送上了实用、接地气的法律知识“套餐”,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联合执法,让消费维权“扬正气”
“周先生,你好!根据群众举报,你的店铺涉嫌销售假冒卷烟,我们要对你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请你主动配合,接受我们的执法检查,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
“李先生,你好!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小学周边200米禁设卖烟点,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电子烟,你已经涉嫌违法,请你配合检查,我们将依法查收你的涉烟产品,自觉接受处罚。”
3月18—19日,睢宁烟草联合睢宁县公安局、睢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两天的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打击欺诈消费者行为,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弘扬消费正气,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联合执法期间,共查办涉烟违法案件6起,查获涉案卷烟184条,清理、劝退隐藏在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无证经营户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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