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线店里,一支烟引发悲剧

编辑:admin 日期:2018-10-03 13:36:44 / 人气:

本报讯 记者董入榕 通讯员江洪 刘婉婷 8月10日,余某和周某同时到昆明白云路某米线店吃早点。余某吃完早点后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周某在闻到烟味后提醒余某不要抽烟,并使用了过激言语。余某拒绝灭烟,周某便顺手拿起店里的木质方凳对着余某头部砸去,余某急忙向旁躲闪,但还是受了伤。
余某随即起身与周某扭打在一起,并在周某摔倒后又随手拿起身旁金属质地的筷子筒打了周某头部两下,致使周某头骨骨折。后经司法鉴定,周某伤情达到轻伤二级。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查清事实后认为:余某是在将受害人打倒在地,且受害人已完全失去对抗能力后还继续使用工具将受害人头部打伤,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但由于受害人周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周某提醒余某不要在公共场所抽烟的行为本身无错,但其提醒的方式不当,先是出言不逊,后又用方凳打伤犯罪嫌疑人余某,同时犯罪嫌疑人余某认罪态度好,主动交代事实并且表示愿意承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
最终,盘龙检察院以无社会危险性为理由对犯罪嫌疑人余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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