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运输香烟两千多条 途经收费站被查

编辑:admin 日期:2019-08-24 12:58:50 / 人气:

8月22日15时10分,南京高速五大队执勤民警在禄口公安检查站对一辆苏U牌照大型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情有些慌张,于是民警对驾驶人、车辆及装载等情况详细检查,发现货车车箱内装有许多黄皮纸箱,民警询问驾驶人运输的是什么货物,驾驶人支支吾吾。民警提出要查看驾驶人运输货物的货单,驾驶人则称无法提供。于是民警当着驾驶人的面拆开了其中一个纸箱,结果发现纸箱内装的全是香烟,经进一步检查,其他纸箱内也全部装的是香烟。后经统计,该货车车箱内装载了总计35箱,共计2556条香烟。
  鉴于驾驶人无法提供香烟销售、运输等许可证件和手续,南京高速五大队当即联系了江宁区烟草局,江宁区烟草局及时安排人员到检查站进行交接。驾驶人曹某承认所有香烟为其私自运输无合法手续,经江宁区烟草局现场初步预估,该批香烟价值合计金额超过40万元,现该案已移交江宁区烟草局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法〔2013〕434号)第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未经批准非法运输香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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