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22-12-26 16:09:18 / 人气:

经核实,以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户已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或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前来办理停业等相关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六十六条规定, 逾期我局将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许可证号企业名称(字号)经营者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
520801100442贵安新区马场镇兴旺食杂店孙  虎贵州省贵安新区直管区马场镇六大队
520501100270贵安新区党武乡彭国祥食杂店彭国祥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党武村民组
贵州省贵安新区烟草专卖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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